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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现象】
某员工长期休病假,按照相关规定,当实发工资小于最低工资标准时,实发工资应为最低工资标准的金额。在软件中如何实现?如何查看企业为休假员工多支付的工资(最低工资标准减去实发工资)?
【原因分析】
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事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按照相关规定,各地区均需设置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假设南昌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200,要求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实发工资必须大于等于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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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 style="font-family:" font-size:24px;vertical-align:baseline;color:#333333;background-color:#ffffff;"=""> 【操作方法】
在员工长期请假的情况下,其工资扣除请假扣款,扣除各种社保后可能出现负数的情况,要发给员工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还要记录其补助的金额。首先需要增加工资补助,实际发放工资等于这几个项目,工资补助这个项目把实发的工资与最低工资标准作比较(IFF函数可实现),大于最低工资标准则为0,小于的话则数据为低保减去实发,这样就统计出补助的金额了,实际发放这个项目在实发低于低保的情况下,发放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高于则取实际数据。这样,实际发放工资这个项目就是员工实际得到的工资(不考虑扣税情况),工资补助这个项目则是补助的金额。
1、增加工资项目
其他:病假天数、缴费基数、工资补助、应发、未扣税实发、实际发放工资
减项:病假扣款、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2、设置工资项目的公式
假设缴费基数是2000
3、工资变动中录入基本工资和病假天数,点击“计算”。
未扣税实发小于零,取最低工资标准1200。工资补助就是企业为休病假员工多支付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