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现象】
A 公司 2013 年 8 月 8 日与 B 公司签订一份分期收款销售合同。合同规定销售文具数量为
10 个,销售总金额为 800 元,货款分两次次收取,2007.8.15 第一次收取 400 元, 2013.9.15 第二次收取 400 元。该批商品的总成本为 500 元,本企业在 T+3 软件中该如何操作?
【解决方案】
- 先增加一个分期收款出库的出库类别。在“基础设置”-“购销存”-“收发类别”-“ 增加”,输入类别名称(分期收款出库)出库类别。
- 增加会计科目“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点击“基础设置”-“财务”-“会计科目”-“增加”输入科目名称。
- 核算”-“科目设置”-“存货对方科目设置”-“增加”选择“分期收款出库”的出库类型,设置“分期收款出库”出库类型对应的对方科目为“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 由销售模块生成销售出库单。
- 发出商品时,填制 10 个商品的销售发货单,含税单价 93.6 元。
- 由销售发货单生成销售出库单。
- 对销售出库单正常单据记账。在核算模块点击“正常单据记账”,选择仓库后确定;选择单据后点击“记账”。
注:在移动平均法下,正常单据记账之后销售出库单的单价会反填,查看销售出库单:点击“购销单据制单”-“选择”,勾选销售出库单后确定。查询明细账,该存货已经减少。按照合同,第一次收款日,由销售发货单生成销售发票,修改发票数量为 5,确认销售收入为 400 元(再对销售发票进行复核)。
在核算模块点击“客户往来制单”选择“发票制单”后点击“确认”;选择要制单的单据后点击“制单”输入科目名称凭证就生成。
- 查询“销售”-“销售明细账”-“发货单结算收款勾对表”未开票货物。
- 查询“销售统计表”,查询的毛利是该次收入减去所有成本的毛利。
- 第二次收款日,仍由销售发货单生成销售发票,选择之前那张发货单,流转生成销售专用发票,数量还 5 个,再对销售发票进行复核。
- 在核算模块点击“客户往来制单”选择“发票制单”后点击“确认”;选择要制单的单据后点击“制单”输入科目名称凭证就生成了。
- 再去查询“销售”-“销售明细账”-“发货单结算收款勾对表”未开票货物。
- 查询“销售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