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准备删除的各类档案信息(包括科目的辅 助核算),应保证其相应的余额为0。
(2)对于期末有余额的各类档案信息(包括科目的辅助核算),可以在结转年度数据后在期初余额进行调整,或做凭证进行调整。
(3)对于年度数据按明细结转的部门,在删除部门档案之前,应保证无相应的发生数据。
(4)建完新年度帐,结转上年数据之前可以做新年度的凭证, 但是不要记帐。
(5)在建立完新的年度账后,不要急于对新年度账中的基础档案进行增删改(包括客户档案、供应商档案、会计科目、存货档案等),等彻底进行完年度结转后,再到新年度账中对需要调整的基础档案相关信息进行调整。若一定要修改,请务必保持新旧年度的同步!否则会造成后续的“年度结转”时出现错误提示(一般会出现类似insert失败的提示),或年度结转后数据出现错误,或直接提示结转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