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付)科目设置,主要是往来科目挂钩,也就是说涉及销售(采购)类型业务,带出科目规律,无外乎是:应收(付)账款类、销售收入(采购成本)类、应交增值税(销项、进项)类科目;那么,如何对应这些科目呢,从单据来看分为:应收(付)款类、收(付)款两类单据,制单大致为:
应收类:借方:应收账款类 贷方:销售收入类 应交税金-销项
应付类:借方:采购成本类 应交税金-进项 贷方:应付账款类
收款类:借方:结算科目类 贷方:应收账款类(或预收账款类)
付款类:借方:应付账款类(或预付账款类) 贷方:结算科目类
以上分类,对应系统中来说划分为 :受控科目、对方科目,咱们对号入座吧,所谓受控科目:指的是应收(付)类科目;对方科目:则就是受控科目外的其他科目了。理解清楚了,套用到系统中即可。打开软件还有疑问就是,“基本科目”是什么鬼?这个是受控和对方科目的集合体,就是所有科目都可以在此设置,根据“基本科目种类”来区分设置。
如:应收科目等;也可以理解为通用的设置,怎么区分呢,所有单据统一个类型带一个科目的,就在此处设置,同一个类型带出不同科目的,就进入对应的受控、对方科目中设置了。这下了解了么,详细的我们来说下!
录入销售发票单据审核制单带出科目为空,何解?是不是脑壳疼,咋又没带出来?
1、检查单据如下:客户分类03编号;存货分类10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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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科目设置:未设置应收科目、销售收入科目、应交税费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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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科目设置:存货分类10的编号,没有对应设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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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科目设置:客户分类03编号,也没有对应的设置记录;
综上所述:销售发票想要制单:借方:应收账款 贷方: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销项,是没可能自动带出的,只能手工一条条手工录入,糟心吧!这怎么能行呢,小编教你怎么搞定!
解决方案:
1、应收账款科目只有一个,那就直接设置“基本科目”,维护,应收科目、销售收入科目、税金科目即可;
2、如果同种类型科目有多个,那就在对方科目、受控科目中对应来设置,按分类需要来设置即可;
案例中只有一类,设置较为简单,直接在【应收款管理】-【设置】-【科目设置】的“基本科目”设置:应收科目(应收账款)、销售收入科目(主营业务收入)、税金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类)即可,如下参考。
当然在控制科目、对方科目设置也是可以,此处案例可以不单独设置,否则就徒增工作量了;如需区分应收账款的不同科目,按不同客户分类区分带出,此时则在“控制科目”中设置,基本科目已经无法满足设置了,基本科目设置中一个种类+币种,只能设置一个记录,按此来区分即可。
总结概括下,基本科目、控制科目、对方科目、结算科目设置规律如下:
1、基本科目:可设置通用科目,如应收科目—应收账款、预收科目—预收账款、商业\银行承兑—应收票据、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税金—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一般规则:如果不需要依据存货、客户、销售类型、地区等设置不同的受控科目,可以只维护基本科目
2、控制科目:可以依据存货、客户、销售类型、地区等设置不同的应收账款科目和预收账款科目。一般规则:如果需要根据不同的存货、客户等带出不同的应收\预收科目,维护应收控制科目即可;
3、对方科目:可依据存货、客户、销售类型、税率等设置不同的销售收入科目、应交增值税科目和销售退回科目。一般规则:如需根据不同存货、客户等带出不同的对方科目,维护应收对方科目即可;
4、结算科目:按每种结算方式设置不同的现金及银行类科目;一般规则:存在不同的结算科目按此设置;
制单科目带出顺序规则:单据上的科目>控制科目设置、对方科目设置>基本科目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