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现象】
某专柜当天营业收入为1000元,和商场约定的扣点比例为20%,希望在软件处理业务的时候,1000元全部记为主营业务收入,而扣点的20%记为销售费用,800元为实际收款金额,怎么处理?
【问题原因】
选择的专柜记账方式为扣点前记账
【解决方案】
1、“扣点前记账”:按照实际营业金额记录销售收入,商场的扣点费用单独记录销售费用;
2、具体操作步骤:
(1)“基础设置”-“常用信息设置”-“门店”中,增加专柜,并且勾上“扣点前记账”:
(2)进入pos端正常收银:营业收入为1000元
(3)登入软件点击“专柜结算”:
应收账款为1000元,扣点比例为20%,现结金额为800=1000元营业收入-20%*1000元的扣点比例,剩余200元为应收账款:
(4)保存审核该单据后点击“联查-”-“费用情况”:软件自动生成一张费用单,金额为扣点的200元:
(5)同时需要手工做应收冲应收操作:将零售结算单剩余的200元和费用单中的-200进行核销:
(6)再次查看对应的零售结算单,已经有了已结清的标识:
(7)查看对应的制单记录:
a.零售结算单:1000元为营业收入
b.费用单制单:
c.应收冲应收:因为是同一家客户进行应收冲应收的操作,所以不需要制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