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现象】
计提税金显示金额为0。
【解决方案】
附加税的取值依据可以点击【结账】-【期末结转】-【计提税金】模板点击小齿轮可以查看和设置取数依据,如图所示:
- 城建税=计提基数*城建税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分别规定为:市区7%,县城和镇5%,乡村1%,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
- 教育费附加=计提基数*教育费附加税率(一般为3%);
- 地方教育费附加=计提基数*教育费附加税率(一般为2%);
- 计提基础默认取22210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贷方余额+222102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的贷方余额;
如果计提税金测算金额为0,可以查看余额表中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是否有贷方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