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2022年1月1日新签订了一份广告合同,但之前没有在税务机关认定“加工承揽合同”这个税目。A公司一直没有申报,存在一定风险。
印花税可以选择按期申报,也可以选择按次申报。
如果选择按期申报,申报之前必须先做税种认定,因为没有这个税种税目就无法采集税源信息,无法进行申报。
但是如果本身就属于临时发生、频率不高的业务,直接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税源采集、按次申报就行了,不需要认定税种。
02、区分技术合同还是购销合同?
B公司采购了一套信息化软件,软件采购合同是购销合同还是技术合同?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年第34号)第三条规定: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就解决有关特定技术问题,如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等,提出实施方案,进行实施指导所订立的技术合同。
购置现成的标准化的软件不属于为了解决特定技术问题而进行的技术服务采购,B公司签订的软件购销合同应当按照购销合同,缴纳万分之三的印花税。
如果是B公司和软件公司签订的定制性的“软件服务合同”,那就属于技术服务合同,应按照技术合同税目申报缴纳万分之三的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