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盘点全部对账不平衡的情况,那么可以分为下面几种情况:
一、 制单后续处理问题的情况
这种情况主要表现在:存货核算业务单据未制单(就是当月没制单,到了后续月份才开始制单),存货核算凭证在总账系统中未记账,同时在存货核算凭证发生了冲销时,就容易出现存货与总账对账不平了。二、 会计科目设置问题的情况
这种情况主要是指账户中没有量化核算,在库存核算和一般账户调节的金额和金额之间存在着核对。如果“主体”没有定量核算,则此时按量参与调节必须不均衡。
三、 制单业务存在差异的情况
可以想见这样的情况,由于通过业务单据产生的证据,然后在优惠券上的文件和数据必须一致,否则会造成不公;常见的是:修改在优惠券当系统单独的量或数目;此外,科目类型不相符,这种情况往往是由不均衡造成的,这种现象主要表现为:期初存货核算存货没填科目,科目填写了库存类等科目,或其他系统,填补库存类和其他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