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青岛用友软件销售公司网站!青岛友鹏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我们 产品中心

欢迎来电咨询

18605320425

快速导航

全国服务热线

0532-66730821

客户至上、诚意为先

百科问答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百科问答

已经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可以冲红的

2018-11-09 16:34:32 已有120人浏览

按照有关规定:购买方在拿到申报抵扣的专用发票时候,可以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填写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而且在填开信息表的时候是不可以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要根据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拿到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再与信息表一并来作为记账凭证,而且专用发票是不可以用来申报抵扣、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那么购买方在填开信息表的时候要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