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在生产与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期限超过一年,并且单位价值在一千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是固定资产。房屋与建筑物,在用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和修理停用的设备,是用经营方式租出与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定资产,是可以计提折旧的。
不过固定资产在计算折旧,就要估计残值,并且从固定资产原价来减除,残值是根据固定资产原价的百分之五来确定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在不短于下列规定年限之内,经过税务机关的审核之后执行。房屋与建筑物是二十年,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是十年,电子设备、运输工具(不包括轮船)和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工具、器具、家具等都是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