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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销其他应收款的满足条件

2019-05-15 03:34:32 已有104人浏览

一、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逾期三年或者是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是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是根据规定他通报经批准后给核销的,并且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是在备查簿里保留登记的。


二、批准部门是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的,不过这里是要按照各地的管理情况与财政部门是否对主管部门做授权的,并且确定主管部门人员是否有直接批准的权利,并且在一般情况下是单位是把核销的资料报主管部门审核,然后通过财政部门批准后来核销的。


三、备查簿,在这个账簿里是根据会计专业科目及客户设置明细科目数据做登记的,而且还要登记核销时间,核销批准的部门,如果是以后收回的也要及时做好登记,而且还要注明收回有效时间,何时记入大账,记入大账的凭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