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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物资核算的会计处理

2021-06-12 12:34:32 已有171人浏览


(1)发出物资的会计处理

发出物资时,根据发出物资的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如果采用计划成本核算,还应结转材料成本差异,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材料成本差异(如果节约此科目就在借方)



(2)支付加工费用及运杂费等的会计处理
①支付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②支付运杂费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③消费税的处理
如果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消费税可以抵扣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如果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销售,消费税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中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3)加工物资入库的会计处理

借:周转材料或原材料等(计划成本)
贷:委托加工物资(实际成本)
借贷差额计入“材料成本差异”,超支计入借方,节约计入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