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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应该知道的几个税务知识点

2020-05-09 13:34:32 已有165人浏览

纳税缴税是每个纳税人的义务,不过可能有些纳税人对于一些纳税知识还处在一个盲区,今天用友小编就来大家分享一下在纳税缴税时会经常碰见的纳税知识,一起来看看!


一、无论是否有业务收入,都需要进行申报

有些纳税人认为有收入才需要进行申报,没有业务收入或未达到起征点就无需申报了。其实这个说法是错的,我们要知道按时、如实申报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是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也是我国税务机关管理税收信息和了解纳税人经济活动情况的主要来源;如若纳税人未进行申报,根据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可对纳税人处于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报税不等于申报纳税,每月都需报税

报税是报送税控装置或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数据,如未按期报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税务机关可对纳税人处于一万块以下的罚款。


三、就算企业规模小也能申请“一般纳税人”,申请成功后不能取消

小规模企业并不等同于税收上的“小规模纳税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就算销售额未达到相关规定的标准,只要具备会计信息核算制度健全和有固定的经营活动场所这两个重要条件,可以通过申请获得一般纳税人资格,也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四、注意保管发票,发票丢失要罚款

发票是需要向税务机关领用的并且免收工本费,但丢失发票是要罚款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否则情节严重的,被处以最高3万元罚款。如果不慎将发票丢失,应于发现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以争取从轻处罚。


五、虚开发票属违法,达到标准要坐牢

发票开具应建立在发生真实业务的基础上,如果没有发生真实业务,千万不要购买进项发票进行扣除。

国税局的“金三系统”功能强大,能对发票电子底账全方位采集,查验,对比,若是被核查出来,严重的会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公司关闭不能一走了之

公司倒闭了关闭了就需要走正常的注销税务登记程序,如果不注销不申报,税务局会认定为“非正常户”,同时留下不良纳税信用等级,对个人或以后再想注册或投资公司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而且,在非正常接触的环节,税务机关会根据纳税人逾期未申报的时间长短处以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税务人员检查要出示证明,未出示可拒绝

依照<征管法>第五十九条和<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九条的规定: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应当向你出示税务检查证明和税务检查通知书;未出示税务检查证明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你有权拒绝检查。


八、账簿调取有程序,移交税务要收据

根据《征管法》第八十六条:税务机关有权调取企业账簿,但必须出具相关手续,否则属于越权。账簿调取有时限要求,调取当年账簿应在30天内归还,调取以前年度账簿应在3个月内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