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总额控制(无有效期):每月的加班,扣除安排的员工调休,剩余加班在规定额度内的结算加班工资,超过部分结转到下月安排调休或结算加班工资。按总额控制模式调休时不针对具体的加班单,只要有足够的加班存休余额就可以安排调休。
2)按总额控制(有期限):加班存休有有效期限制,如加班必须在3个月内安排调休,超过3个月未休直接结算加班工资或作废(根据企业的具体制度)。U8V11.1产品将支持该加班存休模式。
3)按单抵扣(有期限):加班有效期限按每张加班单发生时间分别控制,与按总额控制模式不同,调休针对具体的加班单进行。少数企业采用该存休模式,可以提供明确的记录,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该模式考虑在后续版本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