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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与确认应付单位不一致如何处理

2021-05-10 04:34:32 已有216人浏览




【业务场景】

从A供应商处采购商品,将来付款的时候,要支付给B供应商。

【解决方案】

针对这种业务,有两种处理方法。

(一)、如果在采购订货的时候,就知道了该情况,可以采用方法一。

在采购订单上增加一个公用自定义项“真实供应商”,数据来源为基础档案中的往来单位名称,适用于采购订单、进货单、采购入库单。(假定企业的业务流程没有采购订单,就是在进货单上增加,适用于进货单、采购入库单)

  1. 做采购订单的时候,供应商录入B,真实供应商录入A。
  2. 如果本月想查询具体从A处采购了哪些商品,在进货单统计报的查询条件中,点击“更多条件”,选择“真实供应商”。可以查询过滤或者按照“真实供应商”分组。

(二)、如果采购订货,包括入库的时候都不知道该情况,往往是确定应付的时候才知道应付账款要转移给B。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用方法二。

1、采购订单、采购入库单、进货单的录入与正常业务一样。应付账款确认到A。

2、发生应付账款转移的时候,在业务往来—往来冲销中应付冲应付,把对A的应付账款转移到对B上。

3、在业务往来—业务执行表—付款执行表中,可以看到该笔业务是通过“应付冲应付“转走的,现在的余额是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