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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后的开工红包是否要纳税?

2020-05-23 02:34:32 已有104人浏览

老板在新年期间给员工发的红包与礼物都是员工的福利费,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支付给职工的各种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需要计入费用成本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相关政策的根据:
1、根据相关规定:工资与薪金所得,都是要实行国家税法统一规定,而且还要严格执行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和其他与就业或就业有关的收入来执行。

除了全国统一的税收减免项目,工资和范围内的所有收入的工资的规定,都要照章征税。


2、根据规定:工资与薪金所得,指的是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和其他与就业、服务有关的收入。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里面规定:

为了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与非货币性福利,那么其中就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所以,公司发放的开工红包就要纳入工资与薪金所得,来做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