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指的是收款人向银行提交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债务证明而且来办理委托收款手续的行为,付款指的是银行在接到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债务证明,而且在经过审查没有错误之后再向收款人办理的付款行为的,那么银行就可以按照付款人的不同而在不同的时间付款,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那么就要在当日来付款,如果是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那么不可以超过付款人接到通知的次日起第四日付款。
按照支付结算办法里面的规定,如果付款人拒绝付款的方式不一样,那么就以银行为付款人的要在付款人接到通知的次日起三日内出具拒绝证明连同有关的债务证明、凭证,然后寄给被委托的银行,再来转给债务人,如果是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那么要在付款人接到通知的次日起三日内出具拒绝证明,然后把债务证明拿到开户银行里面。